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工商查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协调不了情况下打了人

 12-24 09:35  悬赏 0  发布者:梁钰琪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柳州 回答:(2)
前天买的鞋子不合脚第二天早上去要求换大一码,店主说她没发市(就是当天还没卖出东西)所以不给换,当时店主态度极度恶劣,在我再次要求下店主要求我给她5块钱当发市费才给换,我不同意扭头走了。过了十分钟我叫我老公一起来要求换掉,她依旧如上要求,我就动手打了她还踢了一脚她,她姐夫抓了我手腕把我推开。保安来了我们双方就一起报案,最后警察带我们回警局,她们去验伤,把我们留在监听室,最后在我老公去吃的时候单独叫我去拍照录十指纹,我觉得我没触犯什么,警局这样做让我心里严重受压,他们当时的解释是做人员资源收集,说我们都会被记录,可是后面协调完后,她们没被资源收集,警局这样做对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24日 10时01分
这个做法是不对的
追问:

我也觉得不对,错不全在我,为什么只录我一个人的,之前警方在录我时讲的是她们也都要录,可最后却没有录,这是为什么?

回答:

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或者要求办案人员给我说法。如果对答复满意请设置为最佳答案。谢谢支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4 09:49
对的,主要是调查案情需要,工作程序如此而已,没有什么的。
评论者:钟军律师
时间:2011-12-24 13:19
调查案情需要,工作程序而已
评论者:李波律师
时间:2011-12-26 13:04
你好,你也可以要求他们按照程序收集他们的指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湖北武汉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山东临沂
云南昆明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388
浙江 杭州
人气:1073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4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81
湖北 武汉
人气:34838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5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