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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性格不合要与妻子离婚,但身边有个3个月的儿子,请问儿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给父亲?

江西-九江 12-24 19:23  悬赏 0  发布者:爱之无奈 给我留言  回答:(5)
因性格不合要与妻子离婚,但身边有个3个月的儿子,请问儿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给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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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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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29 19:26
不可能
回复时间: 2011-12-24 19:34
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1-12-24 21:10
两种情况,一是母亲不愿抚养,二是由母亲抚养,对孩子特别不利。
回复时间: 2011-12-25 10:27
你抚养对小孩明显不利的情况
回复时间: 2011-12-25 11:30
法律规定: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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