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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和别人合租的一间房,但是我现在想走了,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

上海 06-25 20: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和别人合租的一间房,但是我现在想走了,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请问到时可以要回剩余的房租和押金吗?当时乙方是我和室友都签字的,现在二房东说她是以整个房间出租出去的,要退只能退一整间,但是我合租的室友和二房东是一起的,她压根儿就不会走,请问合理吗?如果我合租的室友不同意走,我就不能退房了吗  交三押一,我才住了一个月不到,如果我提前一个月说的话,剩余的房租和押金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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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25 21:05
请仔细阅读自己的租房合同。严格依照合同执行。
追问:

合同上关于这方面是这样写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主卧,乙方如期交还。乙方如中间不住,需要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出租房间主卧(可住2人),乙方自己寻找合租小伙伴,甲方不负责寻找合租人,如期间有一人不住,另外一人需要承担主卧所有房租

追问:

租赁合同上就是这样写的,也没有具体出违约责任,我已经提前一个月说了,房东说现在你只能找到别人顶替你的位置,不然你就不能走,即使三个月住满,请问这样合理吗

回答:

房东做法不合理也符合合同约定。

追问:

那是我只能找到转租的人吗?找不到就不能走?

追问:

那我是一直要被困在这里吗?我还没有听过必须要住在那儿的,我都一个月提出了,为什么还不能走呢

追问:

那如果一个月之后我不住了,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呢

追问:

那我是必须找到转租的人才能走吗?三个月之后直接走了,房租和押金都不要了,可以吗?要负什么违约责任吗?

回复时间: 2016-06-26 22:09
需要结合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执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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