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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有套房子,贷款买的,首付是我和我老公共同的,名字是我自己

辽宁-大连 06-25 23: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婚前我有套房子,贷款买的,首付是我和我老公共同的,名字是我自己,但婚后贷款是他帮我还的,离婚的话,房子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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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26 15:40
婚前房产,如果登记在你自己名下,应为你自己所有,
回复时间: 2016-06-26 09:58
婚前房产,如果登记在你自己名下,应为你自己所有,如有需要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6-06-26 12:17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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