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调解谈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索赔、追责

陕西-西安 12-25 20:12  悬赏 0  发布者:yuedui…… 给我留言  回答:(3)
学生在校期间突然死亡,病因不明。校方以不在校内发病为由,极力推卸责任。经家属调查,学生发病时曾打电话向同学求救,并由同学送往医院;学校老师在知情的情况下,全程没有参与抢救过程,只是在医院通知抢救无效、确认死亡后,才来到医院善后;请问律师,作为死者家属,是否可以追究学校的责任?学校是否应该付全部责任?而且距发病地点一马路之隔(10米内)即是医院,为何要舍近求远,延误宝贵的抢救时间?另,学生一向身体健壮,无任何疾病及遗传病。家属是否可以向校方索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5 20:26
可以向校方索赔
追问:

谢谢王律师的回复。
学校是否该负全责呢?索赔有无标准?
期待您的再次回复。

回答:

您好,学校不负全责。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需进一步了解可以致电给我或来本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1-12-25 21:02
您好,可以向校方索赔。
回复时间: 2011-12-25 21:4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确定责任主体,索要赔偿;
    2,学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814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302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861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61
安徽 合肥
人气:2833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