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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产,不会给别人吧?

江苏 12-26 16:03  悬赏 0  发布者:喜洋洋8 给我留言  回答:(2)
朋友向我弟弟借了40万,把他的一栋房子抵押给了我。现在借条已经到期,他不但不还钱,还一再向我借钱。据我所知道,他另外还向别人借了一百多万。请问这样我弟弟有风险吗?需要借方再打借条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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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26 16:11
起诉要求还钱,如不归还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其房产抵债。
回复时间: 2011-12-26 16:08
1.你朋友向你弟弟借款,怎么会把房子抵押给你?
2.房屋做抵押是需要去房管局作他项权利登记的,如果抵押未登记会使抵押权无效的,也就是说将来他无法还你钱的时候可能无法拍卖该房屋,因抵押权无效。建议先把该房屋做他项权利登记(即抵押登记)。
3.借条如果超过2年了,建议让他重新打借条,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导致胜诉权丧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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