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财产继承

安徽-合肥 06-27 16:56  悬赏 0  发布者:锦瑟云霞 给我留言  回答:(1)
女方与男方是再婚,住男方单位房子,女方无工作,婚后5年男方去世,男方去世2年后开始房改,房改钱是女方女儿出的,房产证是女方名字。婚前双方子女都已成家。男方去世后,女方每月仅靠男方单位的抚恤费维持生活,因身体有病,基本不能自理,是女方女儿予以赡养,女方留有遗嘱,其死后房屋归其女儿,咨询:1.因房改有男方的工龄工资优惠,女方是否有房屋的全部继承权2.女方的女儿能否全部继承3.男方的子女能否继承,理由3.是继承税交的少还是赠与税教的少,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27 20:50
你好,1、虽然房产是登记在女方名下,但是是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男方的那一部分,男方子女有权继承,2、女方的女儿有权继承属于她母亲的那部分遗产,3、继承税交的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4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55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