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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决定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黑龙江-鸡西 12-26 23:16  悬赏 10  发布者:suq6320 回答:(1)
劳动仲裁委员会以“申诉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故本会不予受理”为由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我在超过15日向法院起诉,是否过了诉讼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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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2-30 15:59
这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各法院的处理也不同,有的按照十五日计算,有的按照民事诉讼时效两年计算,个人认为应该以两年为时效,可参考一下法律规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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