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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门口,被他们在公共场所浇的花岗岩绊倒摔跤,他们有没有责任,相关法律条文

浙江-杭州 06-28 11:19  悬赏 20  发布者:钱丽芳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6年6月2日晚上8点,我妈60岁,在经过楼梯走廊时,被邻居家浇的花岗岩给绊倒,导致膝盖骨骨折,邻居家有没有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问题补充:
公共过道1.1米,邻居浇了46厘米宽,4.5厘米高的花岗岩,严重影响行人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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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6-28 11:33
看对方是否有过错,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责任
追问:

他们在公共1.1米过道上,浇46厘米宽,4.2厘米高的花岗岩,严重影响行人走路。

回复时间: 2016-06-28 14:06
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
追问:

对方不承认,想赖掉,说没有第一现场,第一时间通知他们,没有第三方证据。当时我们没想要去告对方,想拍片出来没问题就当没什么事,但拍片出来骨折了,我们才跟对方讲,这该怎么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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