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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权益

北京-宣武区 12-28 20:01  悬赏 0  发布者:ruanti…… 给我留言  回答:(24)
各位大虾您们好!我的营业场地在新西城有30平米的营业用房,有个体工商户执照,税务登记,租用有10年了,现在拆迁已经给我停水停电7个月了,今天房主(二房东他是租人家的房子3间其中一间租给我,和我没有租赁合同)和我说只能补偿我1万元。请问各位大虾我该主张什么权益?多谢多谢!
问题补充:
这7个月来一直交着税。是按营业面积补偿还是按营业执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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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30 08:53
按商用补偿
回复时间: 2011-12-28 20:05
如没有租赁合同,还是协商解决好。
回复时间: 2011-12-28 20:23
如果有营业执照,建议询问一下拆迁补偿政策,对于经营损失的补偿标准
回复时间: 2011-12-28 20:24
没有租赁合同没事,坚持下去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11-12-28 20:29
你与该房屋产权人有没有书面租赁合同?你的租金支付到什么时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咨询。
追问:

没有租赁合同租金4月份到现在没交过

回答:

这样的话,产权人随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你腾房。建议协商解决吧。

追问:

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可以主张哪些权益?

回答:

因为你现在已经不是合法的承租人了,所以想要主张补偿很难。因此才建议你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2-28 20:34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2-28 21:15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12-28 22:42
建议协商解决,这样对你有利,起诉到法院也没有多大的胜算,又耗时又耗力。
回复时间: 2011-12-28 23:00
1,你租赁的房屋有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是应当获得补偿的,具体补偿数额以及是按照面积还是执照补偿都是需要按照拆迁政策具体的规定确定的,每个区或者每次拆迁政策都有所不同。
2,二房东转租给你,但是没有签订合同,不影响你受偿,因为你有营业执照。没有租赁合同但有租赁事实的,那么你和二房东应当确定为不定期租赁的关系,如果你可以接受二房东给你1万元的补偿,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约定数额等即可,如果你不能接受,那么你可以直接拒绝并等待拆迁公司给你补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回复时间: 2011-12-28 23:11
既然租用已经10年了,说明你与一房东(真正的房东)建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建议你可以要求一房东或者拆迁开发商进行补偿,而不是与二房东协商补偿事宜。
回复时间: 2011-12-28 23:44
你的证照齐全,可以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款”,具体数额要根据公布的拆迁补偿方案计算,但不会低于500元每平米(这是远郊区的价,你可以找一份《补偿实施方案》看一下)。
回复时间: 2011-12-29 07:22
如果办理营业执照等,应当对你有补偿,有停产停业损失,及其他损失
回复时间: 2011-12-29 08:26
你有租赁合同吗?如果没有,有没有已交租金的收据证明租期未满?如果有其中一下证据,二房东的方案你又不接受,可以直接跟拆迁人谈,直接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拆迁前租期已经届满,那你就跟二房东协商吧,差距如果不大,你可选择接受。
我的补充: 2011-12-29 08:28
你有租赁合同吗?如果没有,有没有已交租金的收据证明租期未满?如果有其中一个证据,二房东的方案你又不接受,那就直接跟拆迁人谈,直接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如果拆迁前租期已经届满,那你就跟二房东协商吧,差距如果不大,你可选择接受。
追问:

我这地方已经在2008年就公告拆迁了一直经营到现在。4月份到现在没交房租,今天和我谈说这9个月的房租还要交,我这是非住宅房屋按什么办法补偿,非住宅房屋:按公式补偿

根据《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为非住宅房屋的,由房屋征收当事人按照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协商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协商不成的,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办法》还提出了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修正系数基准值为1,根据使用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修正,修正调整幅度不得超过20%;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这个怎么计算我是个体工商户也没有帐,只有交税证明

回答:

租期很重要,然后才谈得上补偿安置。

回复时间: 2011-12-29 14:26
拆迁公司是和二房东签订的补偿协议吗?你的合同关系是和二房东之间的,应该是房东或二房东吞了你应得的那部分补偿,你可以找他们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1-12-29 17:32
你好;拿钱走人;因为没有租赁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给你一定准备时间,房主是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的,给7个月你还不搬,损失就应该自己承担了,给你一万就很好了,没有其他权益了。
回复时间: 2011-12-29 21:08
按营业面积补偿。
回复时间: 2011-12-29 22:32
协商解决为好。
回复时间: 2011-12-31 14:41
此事比较复杂,存在多种情况。简单分析如下:1、如果是商业拆迁,且拆迁单位没有与权利人签订拆迁协议,您可向拆迁单位索赔;2、如果是商业拆迁,且拆迁单位按拆迁协议办理,您可向业主主张权利;3、如果是合法行政公益拆迁,您可要求政府或业主补偿;4、至于补偿赔偿的范围,您可主张的装修损失、搬迁费用、营业损失等合同损失;在确定补偿赔偿是,或许可能还需分析您在此事中有无令损失扩大的过错行为。以上只是简单分析,建议约见当地律师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2-31 23:55
建议协商解决,这样对你有利,起诉到法院也没有多大的胜算,又耗时又耗力。
回复时间: 2012-01-02 09:54
拆迁赔偿的被拆迁人有产权赔偿和使用权补偿的区别,你属于使用权补偿的对象,你可以按照你们当地的补偿标准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1-02 11:10
您应当属于商业用房,在补偿时,应当获得,至于补偿金额多少需要您的时间以及结合您们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具体在当地的建设局、国土局咨询予以了解。
回复时间: 2012-01-02 12:5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你们之间虽然没有书面租赁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租赁关系,你是实际使用人,应该对你的装修装饰费用、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赔偿。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对已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税务登记并有纳税记录的且仍在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被征收人,可按下列标准给予停产、停业补偿:
(一)从事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活动的,按照不超过有证房屋评估金额的一定比例补偿;
(二)从事生产、加工等经营性活动的,按照有证房屋评估金额的1.5%补偿;
(三)从事办公、仓储等其他经营性活动的,按照有证房屋评估金额的一定比例补偿。
   “一定比例”根据各省市的标准进行补偿。你可具体查一下当地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为生产用房的,搬迁费不低于有证房屋评估金额的一定%;对其他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用,不低于有证房屋评估金额的一定%。具体按%多少补偿按当地的标准。
回复时间: 2012-01-04 13:20
法律规定六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最好的方式是去协商,获得最大利益
回复时间: 2012-01-0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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