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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理由及财产分割

 12-22 19:21  悬赏 25  发布者:sunnyn…… 给我留言  回答:(1)
己结婚四年,领证,他有严重生理问题,严重早泄,性生活极不和谐.还没有孩子.感情破裂,我起诉离婚.但是没有证据,另,彩礼,婚前买的东西,要如何分割才合理,婚后我参加工作的工资如果不想参与分割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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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22 20:21
答:1、提起离婚诉讼不需要“有严重生理问题”的证据,法院在审理时如果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应当判决离婚;2、彩礼不需要返还、婚前个人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对属于各自的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对于婚后所得,你们没有约定为各自所有时,按照共同共有对待,离婚时可以分割。3、你的工资所得属于夫妻共有,应当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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