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申维丰  微网测试号  曾令栋  
已解决问题

香港居民在内地是否享有治安处罚豁免权

 07-02 09:00  悬赏 25  发布者:291842……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中山 回答:(16)
香港居民林女士在中山市东凤镇凯盛缤纷,买房因维权过急,想轻身跳楼,后与政府努力林女士放弃轻身,后被处罚治安15天是否合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7月02日 09时44分
你好
1、如果自杀过程引来众人围观,严重扰乱了交通及社会管理秩序,有可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追究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拘留。
2、治安管理处罚中的拘留本身是一种执行的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不能被保释的;
3、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
  希望能帮到你,有疑问继续追问,满意请点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6-07-02 09:48
如果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不执行拘留。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我的补充: 2016-07-02 12:45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28条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客观公正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2 09:02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6-07-02 09:03
合理的
追问:

拘留,可否能够交罚金,取保

回答:

坚持几天就出来

回复时间: 2016-07-02 09:06
这是可以申请办理的
追问:

可否,取保

  • [广东-广州]
  • 陈婷律师 VIP
  • 电话:15102025048
  • 1535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02 09:33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6-07-02 10:31
是合理的。没有豁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6-07-02 11:05
合理,没有豁免权
回复时间: 2016-07-02 12:10
不享有豁免权的。
回复时间: 2016-07-02 12:34
1、任何人在中国违法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2、公安的处罚合法合理。
回复时间: 2016-07-02 12:35
你好,处理没有不妥,香港居民没有豁免权
回复时间: 2016-07-02 14:38
不享有。
回复时间: 2016-07-02 15:54
1、一般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在中国违法,都不享有“治安处罚豁免权”。2、林女士违法应该受到治安处罚,合理合法。3、行政拘留不是涉嫌犯罪,不能取保,中国的取保是指“取保候审”没有涉嫌犯罪不能取保候审。4、行政拘留不能以罚款替代,而且行政拘留一般都同时处以罚款的。
回复时间: 2016-07-02 16:03
处罚是合理的,没有豁免权。
回复时间: 2016-07-02 16:22
合理。
回复时间: 2016-07-02 18:31
当然没有问题,其作为香港普通居民,大陆期间不具有豁免权,其行为聚酯接受大陆法律的约束。
回复时间: 2016-07-02 19:59
可能没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梅州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1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60
山东 菏泽
人气:21276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7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