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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

 12-31 13:07  悬赏 25  发布者:乔义龙 给我留言 地区:黑龙江-黑龙江 回答:(4)
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我受伤时是3月25日 四月一日市里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我是按当时的标准还是按新标准要求赔付
问题补充:
煤矿所在地是县我是否可以去市劳动局要求仲裁  因为县里很多仲裁都有偏袒行为 九级伤残就给三万,我可否在市劳动局要求仲裁 因为我的腿脚不利索 离县里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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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2月31日 14时31分
你好,你所问的问题可以总结如下:1、工伤赔偿工资的计算标准是什么?2、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是何地?
    本人从事工伤赔偿争议纠纷已有6年,对于工伤赔偿项目《工伤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已经有明确的规定,相信你已经知道(27个月本人工资能看出来)。但是,在执行这一本人工资的规定时,各地市县是有不同理解和施行的方法,最为突出的理解是工作时间段(不足一个月或2—3个月)按照省里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工伤时的,2011年是2466.9元/月)大多数都是这样操作的,同时这样就违反了上述规定中对于本人工资的规定。你所说的最低工资标准不知是不是我所说的这个标准。不管怎样得按照事发时的工资计算。对于管辖问题,应当在你们县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仲裁。换个说法,你在哪申请的工伤认定就到哪个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所谓的偏袒,涉及到回避,但劳动争议仲裁没有上下级之分,而且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对于裁决结果不服,你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们这里大部分都是息事宁人  不肯诉诸法律  但是我不会 我会一直坚持到底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2-31 13:38
本人工资不是最低工资。实践中很多煤矿老板欺负劳动者,都按最低工资来支付,使劳动者遭受很大的损失。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既可以为你争取更大利益,你腿脚不便利的问题也可以解决了。
回复时间: 2011-12-31 13:58
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1-12-31 14:58
按照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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