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罗雨晴  申维丰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二手房买卖纠纷

江苏-苏州 07-03 13:54  悬赏 25  发布者:dcl545……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于2016年4月12日和一二手房房主签订居间购房买卖契约。由于房子未满2年,需缴纳房产营业税,故和房主约定待产证满2年时,即2016年8月5日办理过户手续。但在6月份房主提出房子不想卖了,并提出退回定金5万元,后再次提出赔偿双倍定金。但我考虑此时房价已增涨近25万元,故拒绝房主的赔偿要求。房主在上周向我发出律师函,指出我未按合同内容,即签订合同之日,支付购房定金及首付+贷款。此项实际上是由于填写合同时,未按合同规范填写每一期的购房款数额及时间导致。实际上我们已经在签订合同时口头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支付时间。但卖方现在以此项内容指责我方未按合同支付首付+贷款,诉我方违约,并要求解除合同。不知接下去应该如何处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3 21:26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应诉,组织证据维护你的权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9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7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5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