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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

山东-德州 12-25 11:03  悬赏 0  发布者:老山东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很大的而且很清楚的土地使用权为七十年,下面有一个四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小,而且还看不清楚,我现在查明我的房子为四十年的,算不算误导消费者。开发商应怎么赔偿我们,我们都是住非商业用途,契税也多拿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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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12-25 11:21
1、这种合同条款无效。

2、先协商,不行起诉。要求赔偿一块费用(预估办理续期的费用等)
回复时间: 2009-12-25 11:25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9-12-25 13:19
存在欺诈因素,可索赔,具体可来电咨询,需要结合合同内容等具体审查定性,必要时可将合同文本发至邮箱或者传真,以作针对性解答 
回复时间: 2009-12-26 08:57
存在欺诈因素,可索赔。
回复时间: 2009-12-28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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