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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诈骗

山西-临汾 12-25 11:32  悬赏 20  发布者:猪猪侠 给我留言  回答:(6)
由于乙方向朋友甲方借钱说做生意用,借款8.5万元,可是当时这笔钱由于没有全部用在上生意上,花费了一部分,最后乙方与甲方商量成借款还与甲方达成协议打了借条,数日后还写了还款保证书,就在前段时间甲向公安机关报案说乙方诈骗他,拘留数日后现以诈骗罪批捕。我想请教您,是否够成诈骗?
拘留当日乙方在经侦科录的口供对自己非常不利,乙方口供中所提这笔钱并没有做生意,现在该怎么办?这官司我们有赢的把握吗

特别提示:甲方也共同花费了这笔,而且甲乙双方《其关系是男性朋友》在甲方借钱给乙方的同时,在一起居住了2--3个月,在后来由于乙方暂时没有能力偿还,但是并没有否认不给甲方还钱的情况下被告到公安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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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2-25 12:04
据你所述情况不应构成诈骗罪.
回复时间: 2009-12-25 11:58
属于民事借款纠纷,进行无罪辩护吧
回复时间: 2009-12-25 12:15
答: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乙是否真的要是生意需要借贷?2、甲是否也知道乙借钱是为了做生意而出借?本案基于双方的特殊关系,焦点在乙是否存在故意而非法占有;从你陈述的内容分析,甲借钱后用于双方消费并承诺还款直至案发仍然承诺还款,应当按照民事纠纷处理更妥帖。
回复时间: 2009-12-25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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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12-26 13:15
你所述情况不应构成诈骗罪.
如需辩护:可以联系13903526499
回复时间: 2009-12-29 10:28
按你所陈述的,应该不是诈骗,只是一般的民间借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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