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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涉及经济纠纷

江苏-苏州 07-04 10:54  悬赏 0  发布者:城南徐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有二个朋友当时在我拆迁小区买了一块宅基地建房,后听说我的一个朋友能在房管所办出证,就托我叫我朋友办,当时付钱时我朋友叫我写给他借条说和他不认识,我朋友拿钱时也给我写了借条,当时说好几个月就能办好的,现在快四年了,还没办好,问他要钱也不肯退,我朋友的钱我以退了因为我写的借条,那个拿钱办证的钱不肯给,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要回我的血汗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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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5 08:43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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