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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炒股的名义拉我入股,借我1000

广东-中山 07-05 01:11  悬赏 0  发布者:qwer12……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在15年6月在广东借钱给一个人同事A,他说让我投资维卡币(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并说一年后能给我多少,赔了算他的,还说你要是不相信我写借据,当时由于我和他关系较好,就没有写,现在时间到了,他人找不到了,我能去派出所立案吗?他家是河北保定的,我也在保定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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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5 08:41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回复时间: 2016-07-05 11:07
可以去报警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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