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陈晓云  
该问题已关闭

收到法院传票 案由是保证合同纠纷

山东-青岛 07-05 08:30  悬赏 0  发布者:qdheji……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7月4日收到法院传票案由是保证合同纠纷 还有民事起诉状 我是被告 诉讼请求 一 恳请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 二 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程伟于2012年11月24日从原告处借款总额为90000元,并为原告出具借条,未约定借款期限,同时被告为程伟作为担保人在上面签字。原告按约履行了出借义务,原告多次催收,程伟至今未偿还所欠款项,后查无所向,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判决,判如所请!
我想问的是这件事我根本就不知情 原告我不认识 我也没有在借条上签字 即便是有签字也不是我的 借款人程伟的名字也是错的 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5 08:41
建议积极应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辽宁沈阳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聊城
人气:20084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868
辽宁 锦州
人气:442345
重庆 渝中
人气:397592
辽宁 沈阳
人气:1094172
湖南 长沙
人气:5475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