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毕丽荣  吴健弘  牟金海  
该问题已关闭

赵律师你好!因婚姻纠纷问题,女方父亲将我告到他们家当地派出所

青海-海东 07-05 18: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赵律师你好!因婚姻纠纷问题,女方父亲将我告到他们家当地派出所,主要是由是我发辱骂短信,今天派出所所长给我处于300元罚款,说若不交罚款,只有拘留我五天,没办法只好将罚款交上了,请问以上两项,做为派出所的他们有这些执法权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5 18:45
你好,多次发辱骂短信是违法的,如果你不止一次发类似短信,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处罚是合理的。法条如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复时间: 2016-07-05 20:43
你好!建议详询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7-05 22:46
你好,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42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00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88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