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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帮帮我吧,家庭要没了,哭着写的

浙江-温州 07-07 18:44  悬赏 15  发布者:dontle……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富阳的一名女生,20周岁,有个马上要上小学的妹妹。但是现在我爸根本不管家,现在家里我和妹妹的学费都是由妈妈到处筹钱付的,妈没什么文化,也没多少工资,就是一名普通的工人。爸已经不管家庭一年多了,妈为了让两个女儿有个落脚的地方,也没答应和爸爸离婚。但是最近爸翻出了妈的身份证和家里的户口本,去银行贷款5万,虽然我查了发现银行户口本贷款需要两人签字,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能贷款出来,爸最近还偷偷用了家里财产买了一辆车,现在妈的手里只有一本房产证。我不知道家庭最后会被爸爸弄的怎么样,没有文化的妈妈被爸整得团团转,我怕到时候离婚,让他得逞分到大部分的财产,还让妈欠下一大笔债。姐姐帮帮我吧,妈就因为还有两个女儿放不下,之前想跳江好几次了。我真的希望妈和他离婚,但是真的真的不怎么懂法律,如果现在离婚,我和妹妹能够跟妈妈吗,而且财产能不能维权,那些爸在外面伪造的贷款,债务,我们能找到证据维权吗。网上找了很多东西,但是实在是很怕。如果律师们看到了,帮帮我吧。真的是流着泪写的这么多东西。我和妹妹真的已经很苦了,不想再看到妈这么可怜了,如果您能帮到我,万分感激!即使是很悲伤的结果,也希望把噩耗告诉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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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8 10:57
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取得财产均分,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房产证上如果你父母两个人的名字都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已经20周岁了,想要跟谁就跟谁。你妹妹马上就要上小学了,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你们两个女儿平时在家要多关心和安抚你妈,不要让她一直处于这种负面情绪之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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