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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买卖和抵押问题

山东-临沂 07-08 10:34  悬赏 5  发布者:绿冰荫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想出售一套小产权房,买方资金不够,想先首付一半,余款在一年内付清(按银行利率).但是得先给他改上合同更上名。我觉得这样不可取,没有保障。买方说房子给他过户后,可以再用房子给我做抵押,一年内还不上余款的话房子由我来处理。请问这样可以吗?有保障吗?这就相当于房子是他的了,他借了我钱然后用小产权房做抵押。他给我做了抵押后,是不是也可以同时做其它的抵押??是不是这样我的风险很大,没有保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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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8 11:17
第一,合同既已签订并生效,如无法定或者约定事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需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有口头协议也许遵照执行,第二,履行过程中经相关方同意变更可依照处理,第三,如有违约,可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详情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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