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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免费赠送财物能索要回吗

四川-绵阳 07-09 14:52  悬赏 0  发布者:做最好的自己…… 给我留言  回答:(2)
对方在未离婚期间,认识女方,但未告知已离异,转移其夫妻间大笔资金到第三方女账户,并赠送礼物和资金,后双方不愉快分手,礼物已经还回,是否返还对方钱财?男方是否有欺骗感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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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09 14:57
法律不支持男女恋爱期间自愿赠予或开销财物的索回请求。
追问:

谢谢!请问他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资产到第三女方名下,是否已经构成了转移、藏匿资产的犯法行为?夫妻离异后多长时间内发现对方藏匿财产可以起诉再次重新财产呢?

回答:

一般一年内可起诉。

追问:

谢谢您的讲解

回复时间: 2016-07-09 17:18
您好,如果是大额的资金,应当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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