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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上海-徐汇区 01-06 18:58  悬赏 0  发布者:vivian……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幼儿园保育员,属于徐汇后勤中心的。但是被分配到某幼儿园工作。自2011.9.5至今一直在此幼儿园工作。现在学期进入尾声,院方没有给我任何消息通知,就无缘无故的要辞退我。直至今日我自己发现寒假排班表上没有我本人的名字,所以才去和园长交涉。她回应我说这个工作不适合我,就把我打法了。我本人在该院期间没有犯过特大错误,何谓不适合?而且我们作为保育员的还受到他们院方不公平待遇。有时中午休息时间让我们进班,从来不给我们加班费(这应该是院方给我们发放的,和后勤中心无关)。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可是我们每月最起码进班6-8次。按照1个小时计算也有超过6-8小时的工作时间。这些院方从没给过补偿。她们还以冷嘲热讽似的瞧不起我们这些阿姨老师。我们是第一线的人员,上班第一个到,下班最后一个走,每天不停地为孩子老师服务。园长说我们和老师是平等的,但是从来没有平等过。我们也是人,不可能让她这样随便辱骂讥讽,这是对我们人格上的一种侮辱。我要让她给我一个说法。难道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就没有人权,没有尊严了吗?我请求您的帮助,我不要什么,只要她给我一个说法。所谓人争一口气,我就算离开这个学校,我也要走的光明正大。要让在这个学校的里的所有师生知道,我的离开不是我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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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6 20:20
收集证据,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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