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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的安置基宅现政府突然让其让出

广西-河池 07-09 16:00  悬赏 0  发布者:青青2008 给我留言  回答:(2)
30年前的安置基宅现政府突然让其让出
问题补充:
政府在87年五圩镇府府为落实好乡政府驻地,征用我家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房屋和土地,限于我们全家1988年12月26日搬迁至村公所及坡平一带划定两间房基。当时我爸不识字,政府强行要求我爸在协议书上盖了手印未签字,我爸无奈一次性领取了征用补偿费4000元。当时政府要我补签字,本人看了协议书并不合理拒签,后来政府以我爸已领款为由,强制要求我们全家老小按协议书上的日期搬迁,本人很无奈。
我们按政府划定房基简单的建起一层平房,从88年搬至现在快30年,政府一直未找过我们,现因老房年旧失修,地基下沉,墙面开裂,已变成危房,实在没办法居住。于2016年6月推到原旧房重建新房,在7月1日政府突然下了一份告知书,说本人多侵占用地,强制划出53平方米为规范我镇镇区建设,限我们5天内自行清除房基否则后果自付。我就想不通了,我们一家人居住了近30年的房屋土地,当时也是政府征用我们的房屋后划定给我们的,我们没有要它1:1赔偿,反而现在它要我们强制划出53平方米,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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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1 19:27
政府要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6-07-14 10:59
您好!
这是不合理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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