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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简历部分造假

 01-07 11:08  悬赏 5  发布者:Dcm8551 回答:(2)
我于11年5月录用了一名员工,他在职期间工作表现很好,为公司节省成本,工作能力很强,但是现在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要撤销,以后这个岗位就不存在了,老板的意思是尽量降低成本。现在我偶然发现该员工简历部分造假,有一段工作经历中的职位和他当时与原公司签的合同上的职位是不同的。1.我是否可以直接将其开除?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待通知金?2.该员工是五天八小时制工作性质,但其在职期间有加班,我是否需要支付其加班费?(他手头有上级领导签字的加班单)3.年底了,公司要发放年终奖,是否需要给该员工发放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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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7 11:08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1-21 23:35
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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