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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药物反应引发高烧40度;医院有过错吗

上海-松江区 07-10 14:26  悬赏 0  发布者:JJSSJJ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在6月23日松江中心医院妇科门诊医生诊断盆腔有息肉;随后开车尿液;阴道分泌物;细菌性阴道病;人乳头瘤病毒(HPV)2;6项检测;等检查报告出来后;下午医生看了报告检测没有什么问题;随后医生开出;红核妇洁洗液和硝呋尔制霉素阴道胶囊;晚上8点用药,当晚12点多人感觉发热不舒服;到了24日1点高烧严重全身发抖四肢无力;2点紧急送往中心医院急诊就诊;又要验血。高烧之39.1度随后4点多吊盐水;体温逐步下降;盐水挂到了上午10点;下午2;45体温37度;便于快4点我要求出院;回家后体温正常;25日再去门诊就诊;医生说是药物过敏引起高烧;也没有什么药给我治疗啦;医生建议看专家门诊;他这样方法就不给病人看病了吗;在我的要求下开了头孢消炎药。我要问;医院应该负什么责任;医药费;误工费;来回路费;可以向医院要吗;现在的我在没门诊前;身体更泛力;心里阴影一个可怕的恶梦;医药费用了1100多呀;可23日门诊写为22日怎么可以误写呢;责任性也没有,不知道处方药是否针对病情。随后也去过医院要说法;医院答复是医院无过错;也找了医调会,结果医院回答无责任不赔偿。我怎么办;一切都患者承担经济和痛苦吗。谢谢律师帮我指明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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