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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

 01-07 17:39  悬赏 5  发布者:QQ2013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江门 回答:(1)
我在江门承租了一旺铺,向业主交了一年的租金,经营了半年,现因亏本无法继续经营,想单方解除合同,能否取回原来多交半年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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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07日 17时44分
你好,我是江门专职律师。你交的租金为预缴的租金,你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应视为违约,业主可没收你的保证金,但应退回你未产生的租金。我建议你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回答专业,好评一个!
评论者:刘存权律师
时间:2012-01-07 19:20
    您好,我是江门的专职律师,广东凌志律师事务所位于江海区和蓬江区两个法院的旁边,即蓬江区农林西路100号,QQ709173911,联系电话:1 3 8 2 2 3 5 7 7 0 9,非常欢迎您加我的QQ或者随时来电联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如果私自解除合同,是要负继续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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