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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协议书有效吗

广东-广州 01-01 17:00  悬赏 30  发布者:钟生 给我留言  回答:(0)
协议书
甲方:吴凡
乙方:李文  李郴  李求
        石和镇石和路20号一块建筑用地,面积216平方米,地座西北向东南。左边靠李和,右边靠李仔。该地是李家村无偿送给李发的,再由李发无偿送给吴凡,现经双方商议重新划分使用,特订如下条款:
        1、甲方使用面积前面横向8米,深为10米,余下的用地由李文、李郴、李求共同使用;
       2、乙方除40公分宽X8米长作通风道;
      3、原有建筑物(含房屋)地属谁的就归谁所有;甲方存放在屋内的物资必须在2010年前搬出完毕,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理;
     4、甲方持有原契约(土地使用证)证件相关手续等,须交到在场见证人暂管,双方再到主管部门变更:办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
     5、本协附划分图纸一份。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吴凡
    乙方签约:李文  李郴  李求
    在场人签字:李平  李英  李升  李元  李寿  李海  李日  李年
                        2009年2月25日

补充:李发是我们三兄弟的爸爸,1985年的时候,因为我爸做了对李家村有很大的贡献事,所以李家村就把这块地皮奖励给李发。(因为当时在农村,所以没有搞土地使用证)
吴凡是李发的表弟,当年因为吴凡家穷没地方住,他来求我爸借这块地皮给他暂时建一间平房住,我爸看着他可怜就借了,这一借就是二十多年。
现在我们家想向吴凡要回这块地皮,谁知道他说前几年他搞了土地使用证,不肯归还给我们,
后来经过我们李家村的大队正副书记和当年奖励地皮给我爸的见证人调解下签订了上面的条款。
注明:上面甲乙双方都亲自签了名,打了手指纹,
现在吴凡又想反悔了

请问律师,我的这份协议书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打起官司来哪一方的胜算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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