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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方以谈朋友为名用的钱可以要回吗

江苏-南通 01-09 14:30  悬赏 0  发布者:曹锦冲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经婚姻中介认识一女性,接触一些时间后,该女性以无钱租房为由,向我借钱2500元,有手机信息为证,后在交接钱的过程当中有房东眼见是由男方出的钱交房租,由于考虑处朋友关系,没有写下借据,该女性也答应发工资归还钱物,但事后拒绝承认,赖帐,威吓借主。请问这钱可以要回吗,该女性是否属于诈骗,望个位律师帮忙分析解决,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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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09 14:36
如果女方一开始就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可以报警,如果不是,那么就是感情和财产纠纷,可直接起诉
追问:

诈骗如何界定,起诉的话胜算大吗
谢谢

回答:

胜算大不大就要看你的证据了。至于诈骗的界定就是女方要钱时原先是想过要还的,后来基于双方感情变差或者其他原因而不还还是说女方要钱时就想得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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