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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我去年买了套二手房,前房主有3年的物业费未缴清

湖北-武汉 07-14 09:4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王律师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我去年买了套二手房,前房主有3年的物业费未缴清,现在物业向我催缴这笔物业费,说我买了这套房那之前的物业费就该我交,请问这合法吗?这笔物业费我应该来承担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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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4 09:45
您好,您跟前房主怎么约定的呢?
回复时间: 2016-07-14 10:00
您好。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简单来说,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回复时间: 2016-07-14 10:09
没有约定,不该有您承担
回复时间: 2016-07-14 13:31
不该你承担,除非你和原房主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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