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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赡养老人13年,老人去世之后其他六个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还来分老人房产

内蒙古-呼伦贝尔 07-14 12:07  悬赏 0  发布者:咨询问题明天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妈妈从2013年3月独自赡养我姥姥13年,姥姥于2016年7月7日去世,96岁高龄,在姥姥生前都是我妈妈自己在精心照顾,最后6年多卧床都没生一点褥疮,也没生病,姥姥的其他六个儿女,在外地、忙自己的事儿、闲着也都没有人尽赡养义务,其中只有四个人每月给60块钱的赡养费,共每月240元,而且13年来都没有涨,另外姥姥的遗属费每月只有几百块钱,从这两年才涨到1500块,在这13年中的姥姥的吃喝、偶尔的医药费、家里房屋的维修、取暖费等所有花销都是我们家花的。在姥姥去世后,其他的儿女没尽赡养义务,还来分姥姥最后留下的一套房子,60多平米。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关于这套房子在姥姥生前并没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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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7-14 12:37
子女都有权继承,关于继承份额,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追问:

谢谢您的解答。房子我们可以协商分配,但我们有权利要求他们根据这13年的市场价补给我们对姥姥的赡养费吗?

回答:

不能,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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