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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北京 07-14 17:48  悬赏 0  发布者:tonyle…… 给我留言  回答:(12)
父亲过世,留有遗产,现母亲、儿子、儿媳在世。请问儿媳是否有继承权?是母亲、儿子平分遗产还是三人三分遗产?谢谢!
问题补充:
父亲没有留有遗嘱等。另外如果是母子二人继承,儿子的那份财产是和儿媳共享的吗?还是儿子单独所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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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14 18:56
儿媳无继承权。
没有时限,可随时办。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14 19:50
您好,二人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7-14 21:13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14 22:16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07-14 17:56
你好,儿子继承所得和儿媳共同所有。
追问:

什么意思?那就是儿媳还是有份?如果是房产,那房产证上是母亲、儿子的名字,但实际上儿子那部分是儿子儿媳共有?

回复时间: 2016-07-14 18:00
您好,儿子继承所得和儿媳共同所有
回复时间: 2016-07-14 18:01
其母亲   儿子 二人继承  别人无权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7-14 18:02
您好,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的!
回复时间: 2016-07-14 18:08
遗产继承有时限,母亲、儿子平分遗产
追问:

时限是多少?

回复时间: 2016-07-14 18:09
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儿媳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回复时间: 2016-07-14 18:18
儿媳没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6-07-14 18:44
父母子女配偶享有继承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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