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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给我女儿的宅基地赠与手续还需不需要我再婚4年的妻子签字?

四川-雅安 01-11 18:34  悬赏 0  发布者:郭大鹏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再婚前就有的170多平方的木结构房子,经鉴定是属危房需要撤除重建,但我们老了,也没有钱改建房子,只有把我的宅基地赠给我女儿从新修建楼房。我写给我女儿的宅基地赠与手续还需不需要我再婚4年的妻子签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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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1 19:13
虽然你妻子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他作为你的妻子,他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需要你再婚妻子的签字同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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