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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遗产继承

山东-烟台 01-11 21:20  悬赏 0  发布者:yanra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爷爷和我后奶奶是82年再婚,我爷爷这边子女是8人,再婚时后奶奶的2个子女都已经成家,2009年我爷爷去世,财产就是他们居住的房屋一套,由我后奶奶一直居住,没有进行财产继承分割,2010年后奶奶也去世了,现在由后奶奶的子女起诉要求继承分割房产,想问律师后奶奶的子女没有尽过赡养义务,有权继承分割财产吗,如果分割,应该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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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1 21:24
答:1、婚后所得的房产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及从你爷爷那儿继承所得的九分之一,是你后奶奶的遗产,即房屋的十八分之是以,她的子女享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2-01-11 21:26
有权继承分割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1-12 16:07
后奶奶的子女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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