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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

河北 01-11 21:36  悬赏 10  发布者:bCp7584 回答:(1)
我的爷爷的子女有我父亲和两位姑姑。在我未成年时爷爷娶了继奶奶。爷爷去世后公房改革变为私房,由继奶奶买下,房产为继奶奶名下。继奶奶也去世了,现在住在爷爷家的的人是继奶奶的孙女。请问我作为爷爷的长孙,能否具有爷爷房产的继承权或者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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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1 22:43
这要看您父亲是否健在,如果在的话,您作为孙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只有你爷爷的子女才具有继承权。不过您父亲不在,您可以代位继承您父亲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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