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行政诉讼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已解决问题

上海公务员政审问题

 07-18 23:52  悬赏 20  发布者:xiaosh……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9)
我参加的今年上海公务员考试,到了最后一关政审,结果不合格。
政审单位是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原因说了3个,都是一些小问题。
1,填写政审资料时少写了几家公司,因为我工作过的公司比较多,所以几个短的没有写。
2,2009的时候,我因为停车费问题和小区保安有过纠纷推搡,在派出所协商解决。事情没有定性,应该就属于普通纠纷。
3,说我工作过的公司太多,而且每个都不是很长,所以感觉不稳定。我已经工作12年了。
想咨询各位律师,有人能帮我打赢这个官司吗,花多少钱都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7月19日 11时15分
你好!
1、人民警察政审内容有文件明确规定。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能报考人民警察。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3、工作经历填写不实,工作过的公司太多,每个都不是很长,影响你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的评定。
4、因为停车费问题和小区保安有过纠纷推搡,在派出所协商解决,可能被评定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政审不合格,应当给你出具书面的通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考核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应当写出署名的书面考核和政审报告,提出考核和政审意见。
6、如你不服政审结果,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其上级反映。
7、综合你的表述,你很难打赢这场官司。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

我现在想要的就是一个书面结果,他们只是口头上告诉我了。
听别人说法院不会受理这个,认为不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内。
那我要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已经信访了,还有别的途径吗?

回答:

你好!
1、法院应当受理,而且有判例.
2、没有书面的通知等材料,就更不好走法律途径了.
3、还可以按公务员法申请复核或申诉.
4、除了信访诉讼等,你还可以通过亲戚朋友找到管这事儿的领导反映你的问题.
很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你说的比较全面。
国家法律对政审这方面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虽然我对这个结果非常失望,但是依靠个人和国家机器对抗,
确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放弃了,好好走我自己的路,保卫国家的重任就交给其他人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7-19 09:15
答:要求出具不合格的依据,如:第三项影响政审的文件,法律法规。
回复时间: 2016-07-19 09:54
工作过的公司太多应当不能成为阻碍政审的理由,曾经有过治安纠纷及填写简历不属实,确实对你个人诚信有影响。
回复时间: 2016-07-19 10:41
朋友,建议你面询律师,几句话也说不清楚。
回复时间: 2016-07-19 13:59
需好好梳理一下,但说一定胜则违反律师执业原则。
回复时间: 2016-07-19 14:43
你好
1、以工作经历填写不实,工作过的公司太多,每个都不是很长,可能影响你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的评定。
2、因为停车费问题和小区保安有过纠纷推搡,在派出所协商解决,可能被评定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政审不合格,应当给你出具书面的通知。
4、对该录用考核不服,可在知道录用决定后的30日内向原审核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不服的,15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申诉;也可不经复核30日内直接向上级申诉;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第九十一条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7-19 16:03
1、朋友我劝你不要在为此事烦恼,愤愤不平了。2、这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只能上访投诉,没有什么意义的。3、不要轻易相信能够帮助你“打赢这个官司”的人,这一类的诈骗也不少的。4、你工作了12年,是一个有学历有经验的人才,(这也可能是政审没有通过的,但是还不能明说的理由吧),继续努力工作创造自己的辉煌吧。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时间: 2016-07-19 17:08
那这个不应该影响到你的政审呀  你可以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6-07-20 14:25
您好!
可以要求其出事不合格的依据,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申请复议。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143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52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40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2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578
广东 深圳
人气:2091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