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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

河北 01-13 10:15  悬赏 0  发布者:gxmluc……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车去年八月份卖给了卖给了别人,当是双方简单写了一个协议,对方至今未过户,我想请教专家,如果车辆出事,我要承担责任吗或者我现在应当怎样保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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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3 10:17
建议最好去过户
回复时间: 2012-01-13 10:19
尽快过户。车辆出事,如果找不到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能力赔偿的话,你极有可能要先垫付的。
追问:

我要重新签订正规的买卖协议呢?

回答:

这种车辆买卖未过户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一种就是你是名义车主,你是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如果找不到侵权人了,被侵权人从权利外观上只能来找你这个名义车主。另一种观点就是,车子一旦交付,即脱离了名义车主您的控制,以后因此车的所有责任就不在归属于你了。但是不确定你那里的法院是采哪种观点的。并且物权法也规定了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准,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不管你签不签新的协议,只要未办理过户登记,你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回复时间: 2012-01-13 11:42
你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1-14 10:36
要第一时间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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