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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问题

江苏-南通 01-14 11:34  悬赏 20  发布者:wxwx12…… 给我留言  回答:(3)
奶奶在世爷爷买的房子,房子证上名字是爷爷的,爷爷要出售房子(儿女都同意),除了要去公证外,爷爷要重新办理房产证(就是重办房产证到爷爷名下)吗,是不是这样才能出售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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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1-14 13:06
是的。
回复时间: 2012-01-14 11:43
是爷爷的名字,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2-01-14 12:56
您好!
根据您所陈述的案件事实,房子是恁奶奶在世时所购买,因此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您奶奶去世后,房产的一半归您爷爷所有,另一半则由您爷爷、您爸爸等继承人平等继承。现在该房产的房产证上仍是您爷爷的名字,说明该房产尚未分割。据此,如果您爷爷想要卖这套房子,而其子女又未放弃继承权的,则您爷爷需要前往房管部门办理相应所有权人变更登记手续。
追问:

那么如果爷爷的子女办理放弃奶奶那半房屋继承权公证后,爷爷是否就可以到房管局重新办理所有权人的手续,而且办理之后这个房屋(10年前买的)再出售时是否属于5年交易的房屋从而额为缴税,如果不是是否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房屋进行交易不需要缴纳其他费用

回答:

如果表示放弃继承并公证后,我认为您爷爷无需再办理房产手续,其可处分房产。您爷爷出售房屋时需缴纳相应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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