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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未列明条款有争议

江苏 07-21 09:15  悬赏 20  发布者:lee111……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我报的考研辅导班和我签了一个保过协议。合同中表明:辅导班(甲方)在考生(乙方)考试成绩所在地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含周六周日)受理乙方保过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办理或撕毁协议。如果乙方在本次研究生考试中没能通过所报类目的地区国家线,甲方有义务退还乙方报名费用的7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正常出勤,不能无故旷课。乙方按照量化积分标准扣分超过20分,本协议终止履行。
但是对于请假考勤制度明细,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列明(教室里有张贴规章制度)。对方先退了我3000,然后说我不符合条件,家长给打了电话,又退了我4000,完了还是坚持我在签到表上的签名字迹不一不符合条件为借口,说是各退一步,拒绝给付余款,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这是属于对于合同内容认知有分歧吗?还是他按照合同就没有退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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