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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有继承权~

 01-15 11:32  悬赏 0  发布者:suth81……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1)
爷爷奶奶有六个子女,但就我父亲一个儿子,爷爷早年去世,当时我们那里算是农村,为了便于赡养老人父亲便向村里申请,用自己居住的土地和奶奶居住的土地,向村里换了一个新地建了一个双层小楼,当时所有的费用都是父亲一个人出的。此时,五个姑姑已经有三人出嫁,另外两人和奶奶都是由父亲赡养。而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和奶奶的名字。奶奶去世快20年了,原先的村落早已规划为城市很多年。但由于最近城市规划,原来的房子进入了规划范围,很快就会被拆迁。此时几个姑姑突然要求分房产。她们有权利分吗!?
另外:奶奶去世后房子已经由父亲几次翻新整修已经扩大了一倍。
      其次,我和父亲经常闹矛盾,几次离家出走,当时几个姑姑都气不过,但她们当时说要不是就我父亲一个独子,早就把房子分了,这才没和他争。
      她们说这话的时候已经不止两年了!
      虽然,法律上说当自己知道利益被损害时有两年的追诉期!
      那法律如何来衡量她们知道利益损害的时期?难道是靠她们口头来讲吗?如果这样的话,就算过20年她们也装作不知道也可以!
问题补充:
现在父母还保留有当时盖房子时部分费用的收据。且奶奶去世不久,父亲又向原村委会办理了证明,证明房子的全部所有权全归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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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昆明]
  • 许传中律师
  • 电话:18387163568  137695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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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1月15日 11时52分
您好!可以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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