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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协议被变更,想结束合作,可以吗?

 01-18 00:18  悬赏 20  发布者:utyiui……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2)
我是一个家电销售商,我与某商场签订进场协议,当时没有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检验报告,所以我就先盖章交给了该商场,后来从该商场拿回协议,发现里面有两个地方改动。他们将“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改成“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将“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改成“需提前90天通知对方”我现在想终止与该商场的合作。不知道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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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18日 09时33分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该商场随意更改协议内容,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您可以与该商场对这两部分条款进行协商解决。如果这已经给您带来了损失,您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您与该商场的协商失败,可以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8 06:52
单方更改无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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