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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用玻璃砸伤面部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01-18 09:27  悬赏 10  发布者:欧阳gj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常州 回答:(2)
我母亲被人用玻璃杯砸伤了左脸包括眼部,有6-7cm长的伤痕,缝了几十针,眼睛内血管破裂,动了手术,如果不痊愈眼部会变形而且流泪不止,会留下伤疤。
  我想知道伤人者的行为,构不构成故意伤害?我母亲未动手,可以说是无故被砸。我们可以要求怎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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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18日 09时40分
如果你们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你们必须报案。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由派出所调查后做出认定。
你们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感谢您的及时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18 09:58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要在报警后,由警察作出认定,不过依据你的描述,结合相关规定你母亲的伤情应当构成轻伤,警方应当立案。
评论者:孟庆宇律师
时间:2012-01-18 11:20
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应当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评论者:xingjing1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1-20 12:52
一、报案(报案时带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二、向公安机关要求做伤情鉴定(面部伤痕超过3.5cm且已影响美容和功能,应当已够成轻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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