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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兼职感觉被骗

广东 07-28 14: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前几天在网上找到了一个手工兼职,交了500块的材料费并签了合同,那儿的人只是简单地教了教就领回去了,回家以后才发现这布料非常难粘贴,他们到时候会以各种借口说你的产品不合格,材料费也就打水漂了。想要回那些材料费可以吗?需要赔偿违约金吗?我想问一下这合同能找到漏洞嘛?
甲方:制定方
乙方:承接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发挥各自优势,共用布艺工艺制作带动自身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提供销售布艺主料、图纸、技术资料,并传授制作方法和样本图片(注:如需带样品另外押样品费)。
二、乙方必须按照图纸及技术要求对照样品图片或者样品认真制作,不准私自更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样品图或者样品,并有义务爱护原材料及样品图或样品。
三、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粘贴牢固、布面平整干净、无皱纹、鼓泡、无胶痕、产品五官端正、造型准确。组装成品按照组装图的大小,不能相差太大,在0.1-0.5厘米之间。(注:成品不能用熨斗烫或挤压)
四、合同签订后,乙方自愿向甲方付10个产品的原材料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每个产品材料费为人民币50元(注:合同期间允许补充一次布料,模板不能再补)。
五、产品损耗率为15﹪,如乙方第一批按质保量完成85﹪的合格产品(注:100个产品原材料要完成85个合格产品后),除领取加工费外,可凭合同书领回材料费,如想继续加工合作时,可直接向甲方领取第二批产品材料,免收材料费。
六、甲方责任:甲方按照合格产品数量支付手工费,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的手工费,合格成品当日完成当日现金结算。
七、乙方责任: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交付85﹪的合格产品,才可以返还所付全部的材料费,否则甲方只付合格产品的加工费并返还合格产品材料费,不合格产品的材料费或中途放弃没有做的产品材料费由乙方自己承担,视为乙方自己购买材料。
八、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加工费,每个合格产品加工费为人民币40元。
九、甲、乙双方约订:交货期限为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31日。签订地址:甲方所在地。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责任金为500元,赔偿给守约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时生效至约定期终止,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问题补充:
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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