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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无法报销

河南-郑州 01-19 19:48  悬赏 0  发布者:lyn110……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从2008年至2011年6月30号参加的河南省省直医保,因公司调整2011年7月初将本人医保转至濮阳市医保。我的产假自5月11号至11月11,期间2011年6月26号生的孩子,经咨询濮阳市接收医保关系已经是10月份了,期间七八九月份的生育金公司无法补交,请问我的生育金和生育津贴该由谁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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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1-20 10:06
单位将生育保险交到哪里,就在哪里报。如果单位没有交纳生育保险金,生育金由单位报销。
追问:

谢谢毋律师的回答。6月份之前(包括6月份)生育保险金是在郑州交的。7、8、9、三个月正在办理保险转移手续,中间没有交生育金。从10月份开始在濮阳市交的。6月份生产的,省医保的工作人员的说法是:我6月份都已经把关系转走了,产假时间是到11月,期间没有在他们那缴纳生育金,所以之能报销生产费用,不报销生育津贴。濮阳医保的说法是:微机上显示的是我10月份才开始参保,不该在他们那报销。请问律师,如果我要维权的话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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