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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纯公积金贷款40% 女朋友要求加她名字

 01-20 00:03  悬赏 0  发布者:gzw_80……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嘉定区 回答:(2)
婚前买房,纯公积金贷款40%剩下的60%由我和父亲支付。房屋买卖合同上只有我和父亲的名字。房产证要2013年下半年交房后办理。准备13年上半年登记结婚,现在女朋友要求产证上加她名字,是否可以加?相关费用怎么算?如果加上后产权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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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1月20日 10时27分
加名字没有操作障碍,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但你要想好,目前该房产不加女方名为你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加名则视为你与你父亲两个人将属于自己的部分房产份额赠与女方,也即女方离婚可以主张分割三分之一的房产。这个基本上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感情问题。你自己掂量要不要答应女方的要求。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1-20 10:24
可以加,具体收费区当地房管部门咨询,据说如果是夫妻,加名字不收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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