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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孩问题

广东-揭阳 07-28 21:53  悬赏 0  发布者:李茂芝 给我留言  回答:(0)
律师你好:
咨询关于再生二孩的问题。
本人姓李,揭东人,43岁。
妻子,榕城上义人,33岁。
本人属于二婚情况,与前妻生育一个女儿,三年前离婚,经法院调解女儿归前妻抚养。
现妻子也是再婚情况,她婚生二男孩,离婚之后也经调解,与前夫每人抚养一孩。
我与现妻子2014年10月结婚,考虑到现在政策放开生二孩,同时我本人也需要再有个亲生孩子,整个家庭结构才能维持完整。
我夫妻于2016年6月份到榕城区新兴计生委要求再生二孩,工作人员给我们发了一本“计生服务证”,说根据此证就可以去医院办理输卵管疏通手术(但该计生服务证里面只登记我夫妻家庭信息,没有同意批准再生一胎的内容)。因此,当我们到榕城区妇幼保健院准备做手术前一日,被医院办公室紧急叫停,说手续不完整,要求补办计生办出具同意输卵管疏通(经咨询,应该是同意再生一胎)的证明。我们于2016年7月22日到榕城新兴计生办要求补办,工作人员答复说,按照我们的这种情况,“广东省计生条例”找不到支持的依据,所以不出证明。期间,工作人员还咨询到上级榕城区计生办,回复同样是计生条例还比较模糊,没有明确,所以不同意出证明。
本人认为是基层工作人员不熟悉国家新政,渎职不作为,所以在当时就拨打
12345热线电话,完整描述这些具体情况。
今天接到榕城区计生办来电,说是应12345转来处理的主管单位,同样一套说辞,堵住了我们再生一孩的梦想之路。
以上情况,简介完毕。
现在想咨询律师的是:
1.我查过广发省计生条例,确实没有明确,但再生二孩肯定是符合国家政策的,但我们是平民百姓,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来维护我的这种权利?
2.如果我们要找更直接的上级主管部门来处理这事,那要怎么样的途径?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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