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孩子十岁了离婚的话会判给谁
浙江-宁波 07-29 09: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孩子十岁了离婚的话会判给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广州]
- 毕丽荣律师 VIP
- 电话:13538963887
- 409233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09:16
这是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确认的
- [浙江-金华]
- 罗钟亮律师 VIP
- 电话:13676811945
- 22821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09:31
孩子抚养权归属一、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其意见选择与谁一起生活的!你可收集你方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浙江-宁波]
- 崔晓文律师 VIP
- 电话:15968932924
- 551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09:56
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跟谁。
- [浙江-杭州]
- 程金霞律师 VIP
- 电话:15906603573
- 10496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11:57
满十周岁,一般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 [浙江-杭州]
- 杨冬梅律师 VIP
- 电话:15068803952
- 144628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11:58
看孩子自己选择了。
- [浙江-宁波]
- 张月红律师 VIP
- 电话:13757488909
- 862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15:28
您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大致归纳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辽宁-沈阳]
- 110网律师
- 60900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09:11
法院会尊重孩子的意见
追问:
法院不会剥夺孩子的意见吗?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 461607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7-29 09:25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孩子十岁离婚会判给谁 5个回答
0 - 你好,我想问下,女方提出离婚可是还有债务要怎么分?还有个孩子 5个回答
0 - 您好,请问,我离婚时,孩子已上在我户口本上,后来才知道,他父亲偷 1个回答
0 -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如果想离婚,我现在两个孩子,大的9岁,小的3岁 5个回答
0 - 夫妻之间要离婚,孩子一周岁多点,孩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离婚了孩 11个回答
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朱建宇)(2026-03-23)·结婚证一领默认长期绑定,这套婚姻设计还能适应现在吗?
- (吴亮)(2026-03-15)·结婚后,妻子娘家的开销我也要承担吗?
-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2025-10-16)·爱人发生网贷但没用在家庭离婚怎么处理
- (吴亮)(2025-02-15)·双方有一个儿子,跟男方,没办理离婚手续,但都再婚,现在办理离婚怎么处理财产或债务,以及抚养费?
- (吴丁亚)(2024-12-19)·男方提出分手但是女方要求高价赔偿费才同意打胎
- (陈皓元)(2024-11-20)·我的婚姻如何收场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