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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超规划建房致使贷款未批,给我造成损失是否可以向开发商追述

江苏-徐州 07-29 14:26  悬赏 0  发布者:xzkydq 给我留言  回答:(0)
2002年开发商推出以租用商办楼抵房款捆绑活动,即半价购商办楼和同等价位的住宅,另一半房款贷款本息由开发商负责偿还,条件是商办楼交给开发商使用10年。我们购买了3套商办楼及同价位的2套住宅,当时按照合同支付5套房的一半房款,另外由开发商担保我们负责办理5套房房款一半的贷款。由于开发商超规划建房,其中有2套商住楼没有办下来贷款,银行将贷款办理的有关材料推给开发商,后来开发商将未办成的贷款材料又推给我们,告诉我们没有办成的贷款是他们的责任,与我们无关,他们也不用还贷款和利息了。已经办理好贷款的1套商住楼和2套住宅,开发商按照约定10年已经还清贷款并办理好房产证。现在开发商不讲信用向我们索要这2套商住楼的一半房款,只字不提他们违规超建一事,我们愿意按照购房合同及协议去银行贷款由他们使用,按照协议他们继续偿还贷款及利息,但是开发商不同意,我们不付这2套商办楼的一半房款,他们就不给办上房手续,合同和协议均约定仲裁解决争端。请问应该如何妥善处理维护我们的利益,是否可以先付房款拿回房子后,再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因超规划建房欺诈销售给我们造成的一半房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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