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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方合作做生意 一方在送货途中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负次要责任 肇事方赔偿死者17万余元 能否向合作方

浙江-绍兴 01-20 22:06  悬赏 15  发布者:莽蟒夏至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家是做家具销售生意的 销售的主体以赶各类交流会集市零售为主 同村还有一户也是做同样生意 两家常年合作 一同出摊 联合销售 利润平分。
今年元月一日 在一次交流会上(还是联合出摊) 我爸在送货上门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致人死亡 我方负次要责任 事后私了前前后后花费17万余元(我爸的车没有缴交强险导致费用不能由保险公司分担 没有交强险这一情况 合作方一直都了解)
在这之前 合作的那一方也有出过事故 刮擦了一辆轿车赔偿了500元 事后 我们两家分摊了这笔损失 
现在因为费用巨大 我们想能否要求合作方承担一部分?? 他们是否有这个义务分担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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